蘭州市第八屆運動會國際象棋比賽競賽規(guī)程
一、舉辦單位
蘭州市人民政府
二、主辦單位
蘭州市體育局 蘭州市教育局 蘭州市文旅局
三、承辦單位
甘肅棋院
四、競賽日期與地點
2017年7月25日至27日,西固體育館。
五、參加單位
以縣區(qū)為單位參加
六、競賽項目
中學組、小學組、個人、團體共4項。
七、參加辦法
(一)報名人數:各單位報領隊1人,教練員2人,運動員中學、小學組各2人。
(二)運動員資格
1、按《蘭州市第八屆運動會競賽規(guī)程總則》和《蘭州市第八屆運動會運動員資格審查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2、運動員經縣級以上醫(yī)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,參賽隊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無保險者不得參賽。
八、競賽辦法
(一)采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《國際象棋競賽規(guī)則》。
(二)賽制:采用7輪瑞士制編排。(日程附后)
(三)時限:采用包干制,超時判負。
1、中學、小學組每輪每方45分鐘包干,超時判負;若在無計時鐘的情況下進行比賽,其用時辦法由裁判長在賽前宣布。
2、比賽開始后,遲到20分鐘按棄權論。
3、要求棋手記錄棋譜,清楚完整。
(四)名次計算
1,個人對局,每局勝得2分,負為0分,和棋各得1分。最后根據積分多少排列名次。如積分相同,采用計算累進分的方法破同分;如累進分相同,則計算對手分之和;如對手分之和相同,則計算中間對手分;如仍相同,則抽簽區(qū)分。
2,團體名次根據各隊棋手名次相加之和計算。少者名次列前。如遇同分,則按以下順序區(qū)分:全隊局分之和、最高個人名次、次高個人名次、直至區(qū)分。
九、名次與獎勵辦法
(一)個人、團體項均錄取前八名,按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計分,參賽人(隊)數不足錄取名額的全部錄取,計分從高。
(二)獎勵按《蘭州市第八屆運動會獎勵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(三)設“體育道德風尚獎”,按《蘭州市第八屆運動會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十、報名與報到
(一)報 名:各參賽代表隊于7月14日前,將報名表一式兩份(手寫無效)及電子報名表(word格式用U盤形式)和電子照片,送交蘭州市體育局競技體育處,報名后不得更改和補充。
(二)各參賽隊于比賽當天、裁判員于比賽前一天到西固體育館報到。
十一、仲裁委員會、裁判員
(一)仲裁委員會成員和裁判長由競賽部選派,裁判員選派辦法和要求另行通知。
(二)仲裁委員會職責按國家體育總局頒發(fā)的《仲裁委員會條例》執(zhí)行。
十二、其它
(一)7月24日15:00在西固體育館召開競委會、裁判長、領隊、教練員聯席會議,因故不到會者,一切責任自負。
(二)違反運動員資格和紀律規(guī)定的按大會有關規(guī)定處罰。
(三)未盡事宜,另行增訂。
十三、本規(guī)程解釋與修改權屬大會組織委員會。